根据市教育局《关于印发珠海市2012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》(珠教招〔2011〕11号)要求,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,结合考生中考成绩、志愿和招生计划,划定2012年我市中考第二批示范性高中投档分数线。现将第二批投档分数线公布如下:
一、第二批示范性高中投档分数线
招生学校 |
统招生投档分数线 |
择校生投档分数线 |
市二中 |
537 |
525 |
市实验中学 |
525 |
512 |
二、根据市教育局《关于对2009年中考科目进行改革的通知》(珠教基〔2008〕23 号)要求,思想品德与历史考试不合格者,不能被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